离婚法律咨询-NO.1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协议书-婚姻法律师-婚姻法-离婚咨询-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本网站属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性网站,服务区域为上海、北京、四川、重庆、贵阳、昆明、广州、深圳、武汉、郑州、江苏、天津、浙江等遍及全国各大城市
 
本站首页 热点追踪 法律法规 案例精选 文书范本 婚姻律师 婚姻家庭法宝书 理论研究 婚姻法律咨询 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抚养-赡养-收养-法律咨询 涉外离婚法律咨询 继承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网
·(二) 协议离婚
·1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
·1、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12、以对方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
·2、双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
·11、婚姻家庭民事诉讼的开庭有哪
·3、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0、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
·4、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9、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
·5、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办
·8、离婚案件所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当前位置:主页>婚姻家庭法宝书>第二章 婚姻关系>文章内容
       14、 如何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来源:关心婚姻家庭,注目NO.1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梁学军律师 发布时间:2000-05-01
如何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关于离婚的分居时间,世界上最长的规定是十年,最短是两年。分居时间太长,分居条款就等于形同虚设,如果太短就可能导致离婚太轻率。在分居时间上没有绝对合理和不合理的判断。这是由社会发展进程及公众的意志决定有。客观判断看,分居二年左右判决离婚比较适宜。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假如是协议离婚就不需要任何情节理由。在协议不成的离婚理由中,分居多长时间也只是其中一种情节。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婚姻家庭法宝书》梁学军著)


(阅读次数:
·(二) 协议离婚
·1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
·1、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12、以对方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
·2、双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
·11、婚姻家庭民事诉讼的开庭有哪
·3、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0、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
·4、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9、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
·5、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办
·8、离婚案件所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5、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的判
·4、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7、离婚案件的证据收集应注意的
·4、法院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判
·3、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8、离婚案件所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三 离婚子女扶养
·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有哪
·3、什么叫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第三节 军人婚姻
·1、当事人应了解的诉讼风险
·12、以对方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
网站总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中心3101室 近江苏路\番禺路★来访线路图★
(具体来访线路可咨询16088160)【预约专业婚姻家庭律师13818788959】 邮编:200052  电子邮箱:biglawyer@qq.com
服务区域为:上海 北京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湖北 湖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西藏 天津
江苏 浙江 安徽 河南 河北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江西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等遍及全国各大城市
NO.1法律服务集团 行政事务助理QQ 6118711 给我留言 MSN: biglawyer@qq.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进行其他侵害版权行为,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5 © NO.1集团法律服务资讯【NO.1法律服务集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沪ICP备0504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