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L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来自《婚姻家庭法宝书》(梁学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