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NO.1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协议书-婚姻法律师-婚姻法-离婚咨询-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本网站属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性网站,服务区域为上海、北京、四川、重庆、贵阳、昆明、广州、深圳、武汉、郑州、江苏、天津、浙江等遍及全国各大城市
 
本站首页 热点追踪 法律法规 案例精选 文书范本 婚姻律师 婚姻家庭法宝书 理论研究 婚姻法律咨询 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抚养-赡养-收养-法律咨询 涉外离婚法律咨询 继承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网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的条
·离婚的条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准于离婚的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与起
·离婚登记时遇到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达成协议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后协议还能改变吗
·离婚登记具体程序
·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离婚登记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程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当前位置:主页>婚姻法指南> [离婚手续]>文章内容
       配偶患有精神病如何进行离婚申请
来源:关心婚姻家庭,注目NO.1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NO.1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00-05-01
配偶患有精神病如何进行离婚申请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关心婚姻家庭,注目NO.1婚姻家庭律师网 www.biglawyer.net

(阅读次数: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的条
·离婚的条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准于离婚的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与起
·离婚登记时遇到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达成协议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后协议还能改变吗
·离婚登记具体程序
·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离婚登记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程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的条
·离婚的条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与起
·达成协议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准于离婚的
·分居多久才算自动离婚-谈离婚手
·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离婚登记时遇到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程
·离婚登记具体程序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网站总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中心3101室 近江苏路\番禺路★来访线路图★
(具体来访线路可咨询16088160)【预约专业婚姻家庭律师13818788959】 邮编:200052  电子邮箱:biglawyer@qq.com
服务区域为:上海 北京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湖北 湖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西藏 天津
江苏 浙江 安徽 河南 河北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江西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等遍及全国各大城市
NO.1法律服务集团 行政事务助理QQ 6118711 给我留言 MSN: biglawyer@qq.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进行其他侵害版权行为,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5 © NO.1集团法律服务资讯【NO.1法律服务集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沪ICP备0504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