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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来源:关心婚姻家庭,注目NO.1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NO.1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00-09-25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首先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该婚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来确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并且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关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第十八条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3、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经上规定结合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细则,可以对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等定义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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