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离婚纠纷问题,选择专业离婚女律师的优势 =>NO.1法律服务,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 上海总站婚姻家庭律师团队主持律师-梁学军律师——关心婚姻家庭,注目NO.1婚姻家庭律师网 www.biglawy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