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的 诉 一案,需证人出庭就该案有关事实作证,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申请贵院通知下列证人出庭作证: 姓名 住所 联系电话 1、 2、 3、 4、 5、 申请人: 年 月 日
NO.1法律服务www.biglawyer.org